2932999041 替苯丙胺及其盐、(1,2-二甲基庚基)羟基四氢甲基二苯吡喃、六氢大麻酚、甲羟芬胺、乙芬胺、羟芬胺、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(MDMA)及其盐、3,4-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(CAS号186028-79-5) 出口退税率
中国 HS 2932999041(替苯丙胺及其盐、(1,2-二甲基庚基)羟基四氢甲基二苯吡喃、六氢大麻酚、甲羟芬胺、乙芬胺、羟芬胺、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(MDMA)及其盐、3,4-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(CAS号186028-79-5)) 的出口退税率为 9%,征税率 —。
出口退税率
9%
征税率
—
征退差
—
同品目其他编码退税率
• 退税额按【外贸企业·免退税法】估算,基数为采购不含税价;生产企业适用【免抵退税法】,依赖内销与留抵,需用退税申报系统计算。
• 数据源:国家税务总局《出口退税率文库》(2026A版),仅供参考,实际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