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15110022 未漂或漂白聚酯短纤其他机织平布(聚酯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主要或仅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) 出口退税率
中国 HS 5515110022(未漂或漂白聚酯短纤其他机织平布(聚酯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主要或仅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)) 的出口退税率为 13%,征税率 13%,征退一致、进项可全额退还。
出口退税率
13%
征税率
13%
征退差
0%
退税额算例 · 外贸企业(免退税法)
以采购含税 ¥10,000 为例。应退税额 = 采购不含税额 × 退税率。
采购含税
¥10,000
不含税额
¥8,849.56
应退税额
¥1,150.44
征退差成本
¥0
同品目其他编码退税率
5515110000 主要或仅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聚酯短纤其他机织物13%5515110011 聚酯短纤蓝粗斜纹布(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,聚酯短纤含量在85%以下)13%5515110019 聚酯短纤其他色织布(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提花织物除外,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)13%5515110021 未漂或漂白聚酯短纤府绸或细平布(聚酯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主要或仅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)13%5515110023 未漂或漂白聚酯短纤其他印染用布(聚酯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主要或仅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)13%5515110024 未漂或漂白聚酯短纤奶酪布等(短纤含量<85%,含薄细布,巴里纱,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)13%5515110025 未漂或漂白聚酯短纤机织帆布(聚酯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主要或仅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)13%5515110026 未漂或漂白聚酯短纤缎纹或斜纹布(聚酯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主要或仅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)13%
• 退税额按【外贸企业·免退税法】估算,基数为采购不含税价;生产企业适用【免抵退税法】,依赖内销与留抵,需用退税申报系统计算。
• 数据源:国家税务总局《出口退税率文库》(2026A版),仅供参考,实际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为准。